提醒:点这里加小编微信(领取免费资料、获取最新资讯、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!)

此次面试组建4个面试评委组。

(1)组建文科综合评委组1个;

(2)组建理科综合评委组1个;

(3)组建英语评委组1个;

(4)组建职业教育评委组1个。

评委评分时应做到客观、公正、独立评分,并签字确认;

评委成员与面试考生或面试考生与评委成员有直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,评委和考生应主动申请提出回避。如未主动提出的,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四、考察、体检

(一)考察

已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书 (含补充协议)的考生应于2019年8月1日前将学籍档案、相关证件原件交至澜沧县教育局。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于2019年8月20日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,无异议后进入体检。

(二)体检

1. 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、体检操作手册和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、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82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检医院、时间另行通知,体检费用自理。

2.根据我县县情实际,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—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<胶体金法>尿液检测。吗啡—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<胶体金法>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,考生按照《体检日程安排表》的安排,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,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,若检查不合格则考核不合格。

3.对在县级医院体检“不合格”或无法得出体检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结论的考生,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,由县级人社部门、人大或政协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复检一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,复检费用自理。

五、公示和聘用

(一)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
(二)公示期满后,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报到上岗。

(三)为保护考生权益,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。

六、其他要求

(一)“应届毕业生”指2017年、2018年、2019年的毕业生。

(二)查询网站

澜沧县人民政府网

http://www.lancang.gov.cn

(三)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,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。

(四)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,即具有法律效力,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(五)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,享受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待遇。

(六)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,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,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。

(七)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
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春阳 0879-7221369

澜沧县教育局 郭黎 0879-7233090、13769944799

七、组织纪律

(一)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6号令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
(二)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,县人社部门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(三)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,在每个环节有反映和举报,必须实名反映。

附件:《2019年澜沧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》.xls

关注微信公众号xreduv了解最新考试资讯,加QQ群245394720定期发免费辅导资料。教师编制考试内容广泛,考生往往无从下手,抓不住重点。推荐报名教师编制考试笔试网校高清直播课程(点击购买,随报随学,不限时间次数。 免费试听)进行系统学习。

提醒:点这里加小编微信(领取免费资料、获取最新资讯、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!)